1.冒号的提示范围有多大?
一般说来,冒号用在句子内部,它的提示范围到一个句子完了为止。但是,它的提示范围有时也可以超出一个句子,管到几个句子,甚至是几个段落或成篇的文字。如人们写信时在开头收信人的称呼后用的冒号,又如讲话稿一般在开头写“同志们:”“朋友们:”“同学们:”等。这种情况多出现在会议纪要、工作计划、演说词等中。
2.同一个句子中能否有两个冒号?
在同一个句子中,一般只能用一个冒号,不能用两个,否则便会面目不清。下面的例句中,第一个冒号应该改为逗号:
我向大家保证:今后我一定做到三件事:第一,不迟到;第二,上课不说话;第三,按时完成作业。
3.在“某某说”的后面如何使用点号?
这要根据“某某说”的位置而定。
如果“某某说”在引语前,它后面一般用冒号,也有人用逗号。
例如:(1)同伴让我一起去看看,我心情黯淡地说:“算了,不看了,你们去吧。”(《中华散文》1999年第2期第5页)(2)我说道,“爸爸,你走吧。”(朱自清《背影》)
如果“某某说”在引语后,它后面要用句号。
例如:“让大家笑笑,有什么不好?我又不少了些什么。”他说。(《中华散文》1999年第2期第28页)
如果“某某说”在引语中间,它前后的引语是一个人的话,它后面要用逗号。例如:
“他不信,”砌成台子的全体石块一齐说,“马上给他看看,把他扔下去!”(叶圣陶《古代英雄的石像》)
如果“某某说”后面不是直接引语,而是转述“某某”话的大意,“某某说”的后面一般用逗号。例如:
女朋友去看了回来报告说,最喜欢那套短打紧身的悬短花色皮衣,很孩子气的。(《南方周末》2000年3月17日18版)